我国法律体系按照效力等级分类,自上而以下依次是: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违反宪法,一般是启用违宪审查程序,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违宪审查一般遵循“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具有至高的权威和效力。违宪审查后如果发现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与宪法相抵触,相关制定部门必须在法定期间对违宪部分做出修改,如若不然,上级相关部门可依法撤销或废除该违宪之法。
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有些复杂,主要有提出违宪审查(提出主体)、对违宪问题做出审查(审查主体与审查程序)、对违宪问题作出处理(审查结果)这几方面。
相关的法律规定
《宪法》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依法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维护社会安定和公共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均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集会,是指聚集于露天公共场所,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活动。
本法所称游行,是指在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场所列队行进、表达共同意愿的活动。
本法所称示威,是指在露天公共场所或者公共道路上以集会、游行、静坐等方式,表达要求、抗议或者支持、声援等共同意愿的活动。
文娱、体育活动,正常的宗教活动,传统的民间习俗活动,不适用本法。
第三条 公民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保障。
第四条 公民在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的时候,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第五条 集会、游行、示威应当和平地进行,不得携带武器、管制刀具和爆炸物,不得使用暴力或者煽动使用暴力。
第六条 集会、游行、示威的主管机关,是集会、游行、示威举行地的市、县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游行、示威路线经过两个以上区、县的,主管机关为所经过区、县的公安机关的共同上一级公安机关。
综上所述,对于违反《宪法》的法律可以启用违宪审查程序,但是这不是我们普通群众可以启用的,需要通过全国人大来进行,因为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才有权利修改《宪法》,我们如果在生活中发现了违宪的法律,可以向人大提出,接下来的具体核定审查我们是无法参与的。
1、宪法是国家的基本法:
(1)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的根本制度和任务
(2)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具有三层含义:
一是一切规范性文件都要依据宪法制定,是宪法的具体化。
二是一切规范性文件都不能和宪法相抵触,或则要被撤消和宣布无效。
三是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以及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3)宪法有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
2、宪法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
综观世界各国宪法,对公民权利通常采取两种方式:
一种是例举式。
另一种是限制式。
3、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
所谓政治力量的对比,首先是阶级力量对比。具体表现两个方面:
一是阶级力量强弱的对比关系。
二是阶级力量强弱悬殊程度的对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