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病历构成犯罪吗?
伪造病历构成犯罪。伪造病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八条,医疗机构或其他有关机构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的,卫生行政部门将责令其改正,并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原发证部门将吊销其执业证书或资格证书。
若伪造病历的目的是为了陷害他人或隐匿罪证,还可能构成伪证罪,根据情节轻重,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者甚至可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关条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八条
医疗机构或者其他有关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或者资格证书:
(一)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没有正当理由,拒绝进行尸检的;
(二)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电子病历的证据效力如何?
电子病历是医务人员对患者疾病的发生、发展、诊断和治疗过程的直接记录,具有较高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因此在法律程序中可以作为直接证据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电子病历作为以电子数据形式存在的文件,只要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即可视为书面形式的一种,具备形式上的合法性。
相关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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