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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定继承人接受遗赠的房产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发布时间:2018-06-20 09:26:34 浏览:0
  在遗产继承中,会出现继承人不是法定的继承人接受遗嘱的房产有关契税的问题,很多人对此并不清楚。那么,非法定继承人接受遗赠的房产是否需要缴纳契税?针对此疑问,大律师网小编特整理了相关的案例为大家解答非法定继承人接受遗赠的房产是否需要缴纳契税的这一疑问!

  案例:

  我三叔生前无儿无女且离异,和我关系最好,他在遗嘱中将其房子无偿赠与我。前一阵他病重去世了,我去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工作人员告诉我要缴纳契税。请问,为遗赠的房产过户也要缴税吗?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房屋赠与的行为属于转移土地、房屋权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你接受遗赠的房产,属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房屋权属,应缴纳相应契税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现行契税实行的3%至5%的幅度比例税率。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契税是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向其承受者征收的一种税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于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在中国境内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台商投资企业,应当依法缴纳契税。上述取得土地、房屋权属包括下列方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赠与和交换。以下列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收契税: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偿债务,以获奖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契税实行3%-5%的幅度比例税率。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契税,是指对契约征收的税,属于财产转移税,由财产承受人缴纳。契税中所涉及的契约,包括土地使用权转移,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房屋所有权转移,应该称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如房屋买卖、赠送、交换等。除了买卖、赠送、交换外,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方式还有很多种。其中,有两种常见的房屋权属转移,按规定要缴纳契税:因特殊贡献获奖,奖品为土地或房屋权属; 或预购期房、预付款项集资建房,只要拥有房屋所有权,就等同于房屋买卖。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非法定继承人接受遗赠的房产是否需要缴纳契税?接受遗赠的房产,属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房屋权属,应缴纳相应契税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大家带去帮助!如果您对相关内容存在疑问,欢迎上大律师网找专业律师咨询了解!


(编辑: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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