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病医保报销比例及范围规定如下:
一、报销比例
职工医保
基层医疗机构:75%-95%(如广东社区医院达93.5%)
特殊病种(如恶性肿瘤):最高90%
居民医保
普通慢性病:50%-70%(如江苏居民医保60%)
"两病"(高血压/糖尿病):55%(无起付线)
二、报销范围
病种覆盖
全国统一10种跨省结算病种(如糖尿病、恶性肿瘤)
地方扩展病种(如广东52种、宿松93种)
费用类型
限与病种相关的药品、检查、耗材(如胰岛素、透析耗材)
家庭病床服务(上海51项康复项目纳入)
三、特殊规则
起付线:多数慢性病不设起付线,部分需300元起付
限额:单病种年度限额2000-3600元,特殊病种(如尿毒症)可达8万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慢性病医保报销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患者必须被确诊为患有符合医保部门规定的慢性疾病;
二、患者需要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治疗,并产生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
三、患者需持有有效的医保卡或医保凭证,并按照医保部门的规定进行报销申请。
以上是关于“慢性病医保报销的比例和范围是如何规定的?”的内容,大律师网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大律师网的在线律师。
大律师网合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