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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工资由哪些部分组成?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5-02-02 浏览:0
导读:摘要:员工发生工伤事件可以依法得到工资待遇,那么工伤工资待遇到底包括哪些部分呢?具体又是怎样的了?下面编辑通过一个简单的法律咨询为你讲解,感谢您的阅读。法律咨询:我是河南一家国有企业的一名员工最近出了工

  摘要:员工发生工伤事件可以依法得到工资待遇,那么工伤工资待遇到底包括哪些部分呢?具体又是怎样的了?下面编辑通过一个简单的法律咨询为你讲解,感谢您的阅读。

  法律咨询:

  我是河南一家国有企业的一名员工最近出了工伤,左手大拇指近间脂骨粉碎性骨折,住院治疗两个月现以出院,我想问工伤工资有哪几部分组成?住院期间公司也没有派陪护,我可以向公司提出陪护费问题吗?还有一般情况下工伤的医疗期能有几个月?

  律师解答:

  发生工伤后应该做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伤残鉴定),然后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工伤待遇。具体分类见如下资料:

  工伤保险待遇

  我国现行工伤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包括工伤医疗期间待遇、工伤致残待遇和因公死亡待遇。

  1、工伤医疗期间待遇。雇员因工负伤、患职业病接受治疗和领取工伤津贴的期限为工伤医疗期。按照伤情程度工伤医疗期可确定为1~24个月,最长不超过36个月。在工伤医疗期间内,工伤雇员享受四种待遇:

  (1) 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续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要费、就医路费全部由保险金支付。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表标准的2/3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到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雇员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工伤津贴。工伤雇员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发放工伤津贴。其标准为受伤雇员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工伤医疗期满或者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工伤津贴,改为享受残疾待遇。我国目前的工伤津贴暂由企业发放。

  (3)护理费。按照评定的护理等级对需要狐狸的工伤雇员发给护理费;全部护理费按照当地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的50%发放;大部分护理按照40%发放;部分护理按照30%发放。

  (4)福利费。工伤雇员与本单位雇员享受同样的福利待遇。

  2、工伤致残待遇。雇员工伤致残待遇,包括:

  (1) 伤残抚恤金和伤残补助金。雇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的,应当退出工作岗位,终止与企业的劳动关系,领取工伤抚恤证,按月发给抚恤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以及雇员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雇员因工负伤或死亡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收入。因工致残被定为5~10级的,原则上由企业安排适当的工作,并可按伤残等级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计发保险待遇时,如果本人工资低于当地雇员平均工资的75%,以平均工资75%的比例为计发基数;高于平均工资水平300%,以雇员平均工资的300%为计发基数。

  (2)因工致残造成本人工资降低时,由企业按工资将低水平的90%发给伤残补助金。

  (3)旧伤复发经确认需要治疗和休息的,按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和工伤津贴。

  (4)伤残程度被评为5~6级,企业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70%的伤残抚恤金,伤残程度为7~10级,本人另谋职业的,可以发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5)伤残雇员需要安装假肢、义眼、镶牙和购置代步车等辅助器具的,按普及型标准支付。

  工伤医疗期的长短需要根据伤残登记确定。

  相关法律知识:

  在工伤期间还有没有工资可领啊?要是有的话工伤期间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职工在工伤期间工资待遇在工伤保险条例的第三十一条里有明确的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六十一条 本条例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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