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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争辩废除死刑外该思考的课题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5-03-06 浏览:0
导读:当局“法务部长”王清峰以《理性与宽恕》为题公开撰文呼吁暂停执行死刑。王清峰一向主张废除死刑,上任之后,“法务部”也持续推动她上任之后即已确立“逐步废除死刑”的政策。日前现任

  当局“法务部长”王清峰以《理性与宽恕》为题公开撰文呼吁暂停执行死刑。王清峰一向主张废除死刑,上任之后,“法务部”也持续推动她上任之后即已确立“逐步废除死刑”的政策。日前现任“法务部政务次长”黄世铭因被提名担任“检察总长”在“立法院”与“立委”对话,说到他赞成废除死刑,但认为在死刑废除前,已定谳者应予执行。王清峰郑重撰文表达立场,缘由在此。

  逐步废除死刑,是近十年来岛内未因“执政党”更易而由当局持续采取的政策。由于“法典”中仍有死刑存在,法院也于数年之间,累积判决了四十余起死刑确定,“法务部长”应否签署执行死刑命令,遂成一项议题。

  黄世铭身为“次长”,公开说出与“部长”理念并不一致的想法,并不寻常;王清峰则表示可以理解,不会稍减她对“次长”的尊重,这是具体展现理性与宽容;“法务部长”面对政策是非勇于取舍,于是又一次将台湾在死刑问题上何去何从的严肃考验,端上台面。

  死刑同时涉及了民主与法治的辩论。赞成死刑的人士经常以为死刑是民意的要求,主张废除死刑与停止执行死刑违反民意。死刑的反对者,则倾向认为废除死刑之后的替代途径很多,简单二分法的民意测验并不可恃;而且死刑过于绝对,犯错的危险又高,不是单纯交由民意可以决定的问题。

  主张执行死刑的论者以为法院判决确定,“法务部”没有不执行的权力;采取保留态度的人则认为判处死刑是司法审判权,何时及如何慎重执行则为行政权的裁量。

  王“部长”的文章里,谈到台湾最近定谳的杀警案,足可显示死刑的危险性。十余年前警察林安顺在缉毒枪战中殉职,被控杀警者为两个被告之中的一人。其中李姓被告因为枪战在场的刑警事后并未指认其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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