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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册商标使用策略(四)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5-03-13 浏览:0
导读:总商标与产品商标双重使用策略的基本内容是,企业在一个产品上使用两个商标,其中一个是代表企业信誉、形象的适合于不同类别产品上的总商标,另一个则是专门为某种特定产品设计的产品商标,该商标代表商品的特殊质量、

  总商标与产品商标双重使用策略的基本内容是,企业在一个产品上使用两个商标,其中一个是代表企业信誉、形象的适合于不同类别产品上的总商标,另一个则是专门为某种特定产品设计的产品商标,该商标代表商品的特殊质量、特点。使用这一策略,可以借总商标的信誉开发新产品、拓展市场,同时可以避免家族商标策略运用中因某种商品出现问题而危及“无辜”。具体地说,实行这一策略具有以下优点:

  一是总商标代表了企业的卓著的信誉、悠久的历史和良好的企业形象,通过在所有产品或服务上标示总商标,可以利用该商标的信誉向消费者推销产品或服务。同时,也有利于企业集中有限的财力展开广告攻势。

  二是分商标体现了企业的开放性和灵活性,为企业开发新产品注入了活力,也有利于根据目标消费者的消费偏好提供不同品质、类型和特色的产品与服务,有利于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要。

  三是两者的结合有利于企业内部不同部门开展竞争,为企业发展带来活力。

  像日本的日立、东芝、丰田、索尼等一些大企业就用这种模式,如丰田公司在不同汽车上分别使用“TOYOTA Crown”、“TOYOTA Coaster”、“TOYOTA Hiace”等双重商标。其使用商标的特点是,在丰田公司的所有企业产品上都使用TOYOTA这一总商标,而在不同特色和不同类型的汽车上再分别使用像 Crown等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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