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民事法律

经济法律

刑事行政法律

涉外法律

公司专项法律

其他非讼法律

胎死腹中医院赔偿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7-12-26 浏览:0
导读: 【医疗赔偿的案例分析】胎死腹中医院赔偿 xxxx区人民法院判决一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由于医院存在过错,造成胎儿死亡,医院被判赔偿原告各项损失39320.20元。 2007年5月起原告因怀孕一直在被告医院例行检查,被

【医疗赔偿的案例分析】胎死腹中医院赔偿

xxxx区人民法院判决一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由于医院存在过错,造成胎儿死亡,医院被判赔偿原告各项损失39320.20元。

2007年5月起原告因怀孕一直在被告医院例行检查,被告建议原告在其医院平产生育。同年8月9日上午原告至被告处就诊检查,胎心音正常。11时始原告腹痛至下午15时许并伴有胸闷。后原告经120急救车转院检查认定为:子宫完全破裂;死胎。

案件审理中,经医学会鉴定:被告医院存在过失行为,产妇子宫破裂胎死宫内与被告的医疗过失行为有直接关系,构成医疗事故。但产妇属疤痕性子宫,存在破裂的危险因素,故被告负主要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在被告医院分娩过程中,因被告未估计到原告疤痕子宫分娩的风险和未按高危孕妇处理,并未对原告履行告知义务,观察时间过长,违反了产科诊疗常规。被告的过失行为与原告子宫破裂及胎死宫内的损害结果有直接因果关系,依法应按其相应责任予以赔偿。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找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就上大律师网,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