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最新法律讲堂
最新咨询推荐
立即提问,免费短信回复
私家车超载怎么处罚扣分多少钱...
没有叉车证开叉车后果是什么...
夫妻离婚后按揭房产怎么分割...
交通事故骨折休息三个月私了3万有法...
买卖合同中逾期付款利息怎么计算...
量刑等于判刑吗...
行政处罚记录能消除吗...
车祸误工费怎么计算和赔偿...
广告合作
400-668-6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