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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物和质押物有何区别?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能卖出?

发布时间:2019-11-07 17:20:13 浏览:0
  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对债权进行保证的形式很多。有担保人以及担保物等等。如债务人可以向债权人提供认定的抵押物,债权人设立抵押物权后,就可以进行借贷活动。抵押物可以是动产或不动产,但法律禁止流通或禁止强制执行的财产不得作为抵押物。那么,抵押物和质押物有何区别?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能卖出?下面跟大律师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抵押物和质押物有何区别?

  质押物和抵押物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

  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 一般来说,抵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抵押人承担责任,质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质押权人承担责任。

  债权人对抵押物不具有直接处置权,需要与抵押人协商或通过起诉由法院判决后完成抵押物的处置;对质押物的处置不需要经过协商或法院判决,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质权人就可以处置。质押贷款与抵押贷款,道理是一样的。

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能卖出?

  抵押物是不可以买卖的,在征得抵押权人同意并另行提供担保,并同时告知受让人的,或于抵押权人协商签署协议同意用买卖房款偿还债务并告知受让人的可以。否则转让行为无效(也就是没有征得抵押权人同意,或虽征得抵押权人同意但没有告知受让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九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抵押物和质押物有何区别?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能卖出?”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查阅了解,如果您对相关内容存在疑问,欢迎到大律师网找专业律师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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