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刑事法律常识
刑事法律常识
公司法律常识
民事法律常识
民事法律常识
经济法律常识
非诉讼法律常识
涉外法律常识

2019年股权转让纠纷仲裁管辖法院

发布时间:2019-06-26 09:59:02 浏览:0
  生活当中,有很多公司有以股份制成立。那么股份转让就经常会产生纠纷,对于这样的问题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了解到。当事人在通过法院进行处理的时候,应该向哪一个法院提出诉讼呢?下面,大律师网小编做了详细的介绍,大家有兴趣可以阅读下文做一个了解。

2019年股权转让纠纷仲裁管辖法院

  一、如何确定股权转让纠纷的管辖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法律赋予当事人协议约定管辖法院的权利,即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诉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在股权转让协议纠纷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对管辖法院有约定且约定有效的,应适用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应适用法律规定,即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被告所在地,人们一般不会有歧义。而对于股权转让的合同履行地,应为股权转让的目标公司的公司注册地。因为,公司股权转让纠纷的特殊性在于转让行为需要向公司注册地的登记机关履行相应手续方可完成(如果是外资企业,在工商变更之前还需要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复,否则股权转让合同不生效),因此,以公司注册地作为此类案件的管辖地也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

  二、股权转让纠纷主要有哪几种

  1、因纠纷而提起的诉讼

  (1)股权转让合同的违约之诉,主要是转受让双方当事人就股权转让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之履行和权利之实现而发生的争执;

  (2)股权转让合同的无效和撤销之诉,主要是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就股权转让合同违法、违反《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而提起的诉讼;

  (3)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因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而产生的纠纷。

  2、因假冒公司股东签名非法转让公司股权而引发的诉讼

  假冒公司股东签名非法转让公司股权主要是指公司股东签名被他人冒用,导致其股权被转让并丧失股东身份的诉讼。

  3、因公司增资扩股而引发的诉讼

  主要包括公司为引进外部资金,控制公司的股东或公司管理人员以公司名义,与公司部分股东或公司股东外第三人签署出资或投资协议,以改变公司股权结构的行为。

  表面上看,此类行为虽不直接发生股权转让,但是增资扩股往往会导致公司其他股东权益被稀释,公司控制权发生转移的结果,这在许多地方等同于公司股东权益被转让,所以,这种情况也算是公司股权转让纠纷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

  以上就是本期大律师网的小编为您介绍的“2019年股权转让纠纷仲裁管辖法院”的全部内容。希望对您在阅读后会有所帮助,感谢您的阅读与支持,如果还有其他的问题可以联系大律师网

在线咨询
找律师

*上万名律师在线权威解答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地 址: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59-1号803室

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4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闽ICP备08005907号 |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016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