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数据显示,总体来说,东北的结婚彩礼一般在6-10万;河南、河北、陕西结婚彩礼,6-15万元是主旋律。
倒是南方地区,彩礼一般不过几万。具体到各个地方也不一样,最奇葩的是重庆,彩礼为零,因为当地不流行彩礼,男女方各办各的酒席就行,简直就是中国婚礼界的一股清流!
压岁钱给最少的广东人,依旧保持着节俭的传统,结婚彩礼钱平均值在2万左右,可以说很经济实惠了。
自然即使是在福建省内,也不是每个地方都要30万,毕竟不同地区,彩礼的差距也是蛮大的。有的地方,甚至倒贴。
来看福建地区的彩礼可知道福州、莆田超过20万,遥遥领先,厦门、漳州则不到10万,暂居末位。
当然,地区归地区,也会落实到每家每户的实际情况,就像有网友说的:我是福建泉州的,我们这彩礼没那么高,而且我们这的彩礼只是走形式,最后都会跟嫁妆一起再拿回去。比如男方彩礼12万,女方拿到12万后,女方会自己添钱,把钱添加到20万或是30万甚至更高,然后当嫁妆陪嫁到男方。请大家了解情况先,不要盲目跟风。
我也觉得彩礼嫁妆肯定都是要的,但彩礼嫁妆是父母对子女新生活的祝福,而彩礼更不是男方家给女方父母的。
我们这都是有彩礼也有差不多的嫁妆,普通家庭也不存在天价彩礼,结婚后彩礼嫁妆一起带回小家庭。一是作为小家庭启动资金;二是对女性怀孕没经济来源,生儿育女后的保障。
新婚姻法只保护财产不保障对家庭的隐形付出,所以一定的彩礼嫁妆都是必须的。
彩礼,随着社会的发展可能会消失,但短时间内肯定是存在的,自然也有它存在的价值,即使到了2021年有明文规定不可收取彩礼。
可你想过没有:你有权不出这笔钱,人家女方也有权不嫁。
需根据实际情况来看。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离婚时彩礼是否退还,需适用以下条件:
1、以是否结婚为主要判断标准:未结婚,可以返还;已结婚,不返还;
2、已经结婚但又离婚可以返还的情形为:未共同生活或是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司法实践中对于彩礼返还请求的处理
(一)数额较小的礼物,一般可不予返还;
(二)恋爱中纯粹自愿赠与的礼物,一般可不予返还;
(三)返还时要考虑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因给付一方的过错导致婚约解除的,彩礼返还的比例小一些,反之,大一些;
(四)虽未办理登记结婚手续,但是双方已经同居生活,或者按照风俗办理了婚礼的,彩礼已经转化为共同财产的,或者已经转化为嫁妆的,一般不予返还;
(五)结婚后没有共同生活,可以返还;
(六)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一般不超过一年),给付彩礼导致一方生活困难,可以要求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
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解释一》)
第二十七条: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彩礼通常情况下是指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彩礼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性质,接受彩礼本身就蕴涵着对方答应结婚。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目的达到,这种赠与行为就有效存在,彩礼归受赠人所有。
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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