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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亵儿童罪立案证据有哪些?

来源:图片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3-11-15 浏览:
导读:对犯罪分子进行定罪判刑,首先就要拿出充足的犯罪证据。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的法务带您多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猥亵儿童罪立案证据有哪些?

  对犯罪分子进行定罪判刑,首先就要拿出充足的犯罪证据。刑事犯罪原证据包括物证、书证、人证、被害人陈述、视听材料、鉴定结果等,猥亵儿童的可以收集人证、视听材料、鉴定结果等的证据。越充分的证据,对案件的审判是越有利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猥亵儿童罪立案证据有哪些?

  未满十八周岁的行为人猥亵儿童构成猥亵儿童罪吗?

  根据法律规定,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对儿童实施猥亵行为的,构成猥亵儿童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未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在追究刑事责任时,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对儿童实施猥亵行为的,不负刑事责任,应当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通过官网400电话进行咨询:400-6686-166,或者到大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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