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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些什么要求?

来源:图片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3-12-08 浏览:
导读: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一种初步证据,不能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接到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出具认定书的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些什么要求?”的相关情况,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法务带您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些什么要求?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以下要求:

  1、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

  2、应当载明当事人及涉事车辆基本信息、事故发生经过、形成原因的分析、责任认定等方面内容;

  3、应当加盖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

  4、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

  5、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出具。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些什么要求?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有哪些?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包括:

  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2、道路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3、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在具体实践中,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可能还包含调解依据、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调解日期等内容。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以上是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些什么要求?”的详细内容,大律师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详细的问题或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大律师网,这里会有各种不同类型的律师来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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