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药品管理罪中单位犯罪罚金如何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单位实施妨害药品管理行为的,应对单位处以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对于罚金的具体数额,《刑法》并未明确规定具体的计算方法,但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判决时会参照《刑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即“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并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精神,考虑单位犯罪中的违法所得、单位的经济状况、犯罪行为对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造成的实际损害等因素,从而确定适当的罚金数额。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单位犯本节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对单位判处罚金的数额,应当根据单位犯罪的违法所得、犯罪性质和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被告单位的经济状况等因素,依法并适度决定。
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妨害药品管理罪有何异同?
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妨害药品管理罪在主体、责任承担、处罚方式等方面存在显著的异同。
1. 主体不同:
- 自然人犯妨害药品管理罪,是指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违反我国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实施了诸如生产销售假药、劣药,非法经营药品等行为。
- 单位犯罪则涉及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组织机构,这些组织机构以单位名义并为单位利益,有计划、有组织地实施了妨害药品管理的行为。
2. 责任承担不同:
- 自然人犯此罪,由该自然人本人承担刑事责任,包括罚款、有期徒刑、拘役等刑罚。
- 单位犯此罪,则除了对单位进行罚金处罚外,还可能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即“双罚制”。
3. 处罚方式不同:
- 对于自然人的处罚,主要依据其犯罪情节和后果,适用《刑法》第三百一十七条至三百二十三条关于妨害药品管理罪的具体规定。
- 对于单位犯罪,除了根据单位犯罪的情节严重程度处以罚金外,《刑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单位犯本节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317-323条,详细规定了自然人妨害药品管理的各种犯罪行为及其处罚。
2. 《刑法》第190条规定:“单位犯本法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3. 另外,对于单位犯罪中有关药品管理的特别规定,还可以参考《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对于妨害药品管理罪中的单位犯罪罚金计算,我国司法机关将坚持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综合考量各种相关因素,确保罚金数额既能体现对单位犯罪的惩罚性,又能起到预防再犯的作用,同时兼顾到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受过度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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