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协商优先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重新达成补充协议,明确过户时间、违约责任等核心条款。协商需保留书面记录,避免口头约定引发后续争议。
第二步,调解与仲裁
协商未果,可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或第三方机构介入调解。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可直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效力,可快速化解纠纷。
第三步,司法诉讼
无仲裁条款时,当事人可向房产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将依据《民法典》合同编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审查合同效力,重点审查产权证办理进度、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权利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三年内需提起诉讼,逾期将丧失胜诉权。但自权利受损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不予保护。具体审理周期如下:
1. 简易程序:事实清楚、争议标的较小的案件,法院应在立案后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延长一个月。
2. 普通程序:复杂案件审理期限为六个月,经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需报上级法院备案。
3. 行政纠纷:涉及行政征收合法性争议,一审判决期限为六个月,简易程序为四十五日。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即使未完成产权过户,只要合同不存在法定无效情形,买方仍有权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赔偿损失。具体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如下:
1. 继续履行:买方可要求卖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法院可强制执行。
2. 赔偿损失:房屋已另售他人,卖方需赔偿买方差价损失、诉讼费用等实际支出。
3. 违约金条款:合同约定违约金的,买方有权主张违约金与实际损失的差额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大律师网合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