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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诽谤罪立案的标准是什么?诽谤罪的条件是什么?

大律师网整理 时间:2022-06-09 浏览:
导读:诽谤罪的立案标准是捏造、散布一些事实,对特定的人进行诽谤,造成严重后果后才能成立犯罪。诽谤罪的立案标准应符合法律规定的犯罪构成四要件。诽谤罪一旦成立,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那么诽谤罪立案的标准是什么?诽谤罪的条件是什么?接下来太仓诽谤罪律师为你提供相关内容。

  一、诽谤罪立案的标准是什么?


  诽谤罪立案标准的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诽谤罪:
  1.肯定有捏造某个事实的行为。
  2.肯定有传播捏造事实的行为。
  3.诽谤必须针对特定的人。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必须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本罪。
  诽谤罪的立案标准是:
  1.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涉嫌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应予立案。
  2.侮辱罪是情节犯,行为人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必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应当立案侦查。

  二、诽谤罪的条件是什么?

  要知道诽谤罪的立案标准,就必须知道诽谤罪的构成要件。对你来说诽谤的要素是什么?
  对象元素
  本罪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本罪的客体是自然人。
  客观要素
  1.必须存在捏造某一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事实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即使有损他人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肯定有传播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传播,就是在社会上公开传播。传播方式基本有两种:一种是口头传播;另一种是文字,即利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片、报纸、书籍、信件等方法进行传播。所谓“足够贬损”,是指捏造、散布的虚假事实,可能完全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对被害人人格、名誉造成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事实,但不可能损害他人人格、名誉,或者损害他人人格、名誉的,不构成诽谤罪。
  3.诽谤必须针对特定的人,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内容中知道受害人,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传播的事实没有特定对象,不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和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必须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情节不严重的,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导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等。
  主题元素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主观因素
  主观上,本罪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在散布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产生损害他人名誉的有害结果,并希望这样的结果发生。演员的目的就是给别人抹黑。如果行为人将虚假的事实误认为是真实的事实而传播,或者以损害他人名誉为目的传播某些虚假的事实,则不构成诽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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