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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淫秽物品后未传播是否构成犯罪?

发布时间:2024-03-12 11:55:03 浏览:0
  刑法中,制作淫秽物品本身即构成犯罪,即使没有进行传播。制作淫秽物品的行为侵犯了社会的公共秩序和良好的道德风尚,无论是否传播,只要实施了制作行为,都有可能触犯刑法的相关规定。

制作淫秽物品后未传播是否构成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其中,“制作”淫秽物品的行为被明确列为该罪状的第一项,意味着只要有制作淫秽物品的行为,且具备牟利的目的,就已经构成了犯罪。

同时,即便不涉及牟利目的,若制作的淫秽物品数量较大或者情节严重,也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的“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同样构成犯罪。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八条:【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制品、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国家对传播淫秽物品罪有何种监管措施?

国家对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监管措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行政监管:公安机关和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网络运营商以及其他可能涉及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进行日常监管,通过技术监控、信息巡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并查处违法行为。

2. 立法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了传播淫秽物品罪,并对犯罪构成要件、刑事责任等进行了详细阐述。同时,《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也对网络传播行为进行了严格规定。

3. 司法打击:司法机关(包括检察院和法院)对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行为进行侦查、起诉和审判,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会从严从重处理。

4. 公众监督与举报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和公众对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政府相关部门应根据举报线索及时调查处理。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至三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明确界定了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以及传播淫秽物品罪,并设定了相应的刑罚。

2. 《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利用网络从事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等违法活动。

3.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禁止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其中包括淫秽色情信息。

4. 《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条款,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包括传播淫秽物品在内的犯罪行为做了具体的规定和解释。

制作淫秽物品后未传播仍可能构成犯罪,具体犯罪性质及量刑需结合行为人是否具有牟利目的、制作淫秽物品的数量以及整体案情来综合判断。任何公民都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序良俗,不得制作、传播淫秽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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