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是指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询私舞弊,不征、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为狗私情、私利,违反规定,对应当征收的税款擅自决定停征、减征或者免征,或者伪造材料,隐瞒情况,弄虚作假,不征、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
在生活中有一些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因为金钱的诱惑或是出于人情而对应缴纳税款的个人或的那位不征或少征税款,然而这种行为可能会构成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那么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大律师网小编在本文将为你介绍。
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是指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询私舞弊,不征、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为狗私情、私利,违反规定,对应当征收的税款擅自决定停征、减征或者免征,或者伪造材料,隐瞒情况,弄虚作假,不征、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
2、询私舞弊不征、少征应征税款不满10万元,但具有家取收受贿赂或者其他恶劣情节的。
以上就是关于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立案标准的内容,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你也可以在本站咨询大律师网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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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寒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