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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离婚时无收入配偶分担债务吗?

发布时间:2024-04-10 14:33:51 浏览:0
  离婚时,无收入的配偶是否需要分担债务主要取决于这些债务的性质和产生的时间。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即使无收入,也可能需要分担。

离婚时无收入配偶分担债务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债务包括因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无收入的配偶如果无法证明该债务与其无关,那么在离婚后仍然有义务分担如果是个人债务,例如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无收入的配偶一般无需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对方婚前债务,婚后知情后有无义务偿还?

婚前债务一般被认为是个人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如果一方在婚前已经有了债务,而另一方在婚后才知道这个情况,通常情况下,知情后的配偶没有义务偿还这笔婚前债务,除非这笔债务满足了上述规定,即被证明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如果这些条件都不满足,那么这笔债务应由负债的一方个人承担。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是否需要偿还对方的婚前债务,主要取决于这笔债务的性质和用途,以及是否有证据证明是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时无收入的配偶是否需要分担债务,关键在于判断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对此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便得到更详细的法律指导。

温馨提示:以上是关于“离婚时无收入配偶分担债务吗”的解答,希望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如果您需要更深入的法律咨询,请登录大律师网进行在线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将竭诚为您服务。祝您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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