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刑事法律常识
刑事法律常识
公司法律常识
民事法律常识
民事法律常识
经济法律常识
非诉讼法律常识
涉外法律常识

2025年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多少?

发布时间:2025-04-26 10:40:48 浏览:0
  个人所得税,简称个税,是指国家对个人所得额征收的一种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需要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5年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多少?

  2025年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每月5000元。这一标准自2018年调整以来,一直沿用至今。

  但是,个税起征点并非固定不变,但目前的政策并未对其进行调整。

  相关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有哪些免征范围?

  个人所得税的免征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特定奖金:如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等颁发的科学、教育等方面的奖金,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奖金。

  2、债券利息: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3、补贴、津贴: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例如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等。同时,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如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等,也不征税。此外,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也属于免征范围。

  4、保险赔款: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5、军人相关收入: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军人的部分补贴,如职业津贴、艰苦地区补助等,也免征个人所得税。

  6、外交人员所得: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7、其他免税所得:包括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生育妇女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等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个人提取的“三险一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相关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温馨提示】大律师网,汇集了全国各地3万+注册会员律师,为您提供全方位解决问题的保障。点击下方按钮在线咨询,我们将免费为您推荐专业律师,让您无后顾之忧。选择大律师网,让我们成为您的坚强后盾!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在线咨询
找律师

*上万名律师在线权威解答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地 址: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59-1号803室

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5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闽ICP备08005907号 |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016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