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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精神损害赔偿范围是什么?精神损害赔偿适用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01-13 10:55:52 浏览:0
  发生事故在要求赔偿的时候,可能会涉及到精神损害赔偿。那么我国精神损害赔偿范围是什么?精神损害赔偿适用条件是什么?针对这些疑问,大律师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知识内容,一起来往下了解看看吧。

我国精神损害赔偿范围是什么

  我国法律规定的精神损害赔偿范围:

  我国精神损害赔偿范围的已经经过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的解释》的确定,已经由原先的保护部分人身权和人格权扩展为保护人身权和人格利益,因为我国法律已经有了精神损害赔偿范围的具体准确界定,所以本文将以该解释简单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3月8日颁布的法释[2001]7号《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院《解释》)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四种情形:

  一是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二是侵犯监护身份权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给监护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三是侵害死者人格权或非法利用、侵害遗体、遗骨给死者近亲属造成精神损害的;

  四是灭失或毁损他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而造成精神损害。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之规定,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里的损害赔偿既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符合以上范围情形的则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反之,不符合以上范围情形的则不得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适用条件是什么

  (一)要有损害的事实,这是精神损害赔偿的前提条件;

  (二)行为人的侵害行为必须违法;

  (三)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

  (四)侵权人主观上必须有过错,是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的主观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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