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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拆迁户有权选择补偿方式吗?

发布时间:2024-04-14 08:50:50 浏览:0
  拆迁户确实有权选择补偿方式,这主要体现在国家的法律法规中,他们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等方式。

拆迁户有权选择补偿方式吗?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11年)第十七条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拆迁户有权根据自身需求和条件选择合适的补偿方式。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11年版)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征收耕地时,土地增值预期是否应计入补偿范围?

土地征收补偿主要遵循"公平补偿"的原则,即对被征收人的损失应进行全面、充分的补偿。土地增值预期是否应计入补偿范围,这在法律上存在一定的争议,因为补偿通常基于土地的原价值,包括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地上附着物的价值以及因征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土地的增值部分往往涉及到市场因素和未来预期,这在理论上可能不属于直接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2.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以上法规并未明确提及土地增值预期是否应计入补偿范围。但在实践中,如果土地增值明显且与被征收人的投入和管理有关,法院有时会考虑这一因素。不过,具体是否补偿以及如何补偿,还需要结合个案的具体情况,包括土地的性质、使用情况、增值原因等,由相关部门或法院进行判断和决定。

在我国法律中,对征地补偿费用支付期限有何明确要求?

对于征地补偿费用的支付期限有着明确的规定。一旦土地被政府依法征收,相关补偿应当在征收决定公告后尽快支付。这是为了保障被征地农民或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征地导致的生活困难和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2. 同法第四十八条进一步指出:“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并报国务院备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第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这些法律规定共同确保了征地补偿费用应在征收决定公告后及时支付,并且补偿标准应公平合理,以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权益。如果在实际操作中遇到拖延支付或者补偿不足的情况,被征地者有权依法寻求法律救济。

法律保障了拆迁户在补偿方式上有选择权,无论是货币补偿还是产权置换,都应尊重并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如果遇到任何关于拆迁补偿的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详细法律指导。

【温馨提示】在日常生活中,掌握相关法律知识有助于保护自己的权益。遇到法律问题时,欢迎访问大律师网,我们将为您找到经验丰富、擅长处理类似案件的本地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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