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刑事法律常识
刑事法律常识
公司法律常识
民事法律常识
民事法律常识
经济法律常识
非诉讼法律常识
涉外法律常识

2024年骗取出口退税罪中的虚假交易如何认定?

发布时间:2024-03-01 18:32:51 浏览:0
  骗取出口退税罪中的虚假交易认定,是司法实践中关键的一环,主要涉及对交易的真实性、合同履行的实质性和相关单证材料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判断。虚假交易通常表现为虚构交易事实、虚增交易金额或伪造交易单证等行为,意图非法获取国家出口退税款。

骗取出口退税罪中的虚假交易如何认定?

在认定骗取出口退税罪中的虚假交易时,首先需要考察交易各方是否存在真实的买卖意愿和货物交付行为,交易价格是否合理,交易标的物是否实际出口等实质性要素。其次,要严格审查相关的外贸单证如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装货单、提单等是否真实有效,是否与实际交易情况相一致。此外,还应关注资金流的走向,看是否存在无实物流转但有资金流转的情况,或者资金流转与实物流转不符的情形,这些都是虚假交易的重要特征。如果行为人通过上述手段制造虚假交易,以达到骗取出口退税的目的,则可能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4条: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骗取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30号)对虚假出口交易的具体情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骗取出口退税的犯罪行为具体包括哪些?

骗取出口退税的犯罪行为主要表现为通过虚构交易事实、伪造单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可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等手段,非法获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行为。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形:

1. 无实际出口货物而虚假报关,伪造或者买取出口单证,以此骗取出口退税。

2. 虚构出口业务,虚开或者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3.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用于虚构出口业务申报退税。

4. 在货物出口过程中,高报价格或者数量,以增大应退税额进行骗税。

5. 利用他人出口货物信息,假冒出口方名义骗取出口退税。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四条明确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同时,《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六条也对骗取出口退税的行为进行了规制:“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等相关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中,对于出口退税的具体操作流程和所需单证的真实性、有效性都做出了严格规定,任何违反这些规定的,都有可能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的违法行为。

伪造单证骗取出口退税的具体违法行为有哪些?

伪造单证骗取出口退税的行为主要涉及刑法中的诈骗罪以及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具体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 伪造、变造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可用于出口退税的单证。这种行为违反了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即“虚开、伪造、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

2. 提供虚假的出口贸易合同、装货单、提单等资料,虚构出口业务事实,以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这违反了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

3. 隐瞒或不如实申报出口商品的真实价格、数量等信息,从而获取高于实际应得的出口退税金额,这也是骗取出口退税的违法行为。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2.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也明确规定,纳税人进行虚假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骗取出口退税的行为,税务机关有权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等相关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对于出口退税的具体操作流程、所需单证的真实性、合法性等进行了详细规定,任何违反这些规定的,都可能导致骗取出口退税的违法后果。

对于骗取出口退税罪中虚假交易的认定,必须坚持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深入调查交易的真实背景和具体细节,全面审核各类单证资料及资金流向,确保准确把握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对于确系通过虚假交易骗取出口退税的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维护国家税收征管秩序和财经纪律。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困扰着您?大律师网汇聚全国各地3万+高效率、服务评价好的专业律师团队,为您量身定制解决方案。

法律讲堂相关文章

在线咨询
找律师

*上万名律师在线权威解答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地 址: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59-1号803室

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4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闽ICP备08005907号 |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016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