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是女性职工因生育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由社会保险给与的补偿,就是俗称的“产假工资”,因此领取生育津贴期间,单位不再发放工资。如果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生育前本人的工资,单位应当为其补齐生育津贴和本人工资的差额部分。
(一)填写登记表。这里的登记表是指“北京市生育保险申领待遇职工登记表”,需要填写两份,并且盖章。
1、生育人在生育当月缴费工资基数(需要依据职工当月的缴费基数来进行填写)。
2、生育津贴:办理相关文件的工作人员会对您告知要填写的项目及个数,不会的对方可以请教工作人员。
3、签字:需要夫妻双方签字。这里盖章是需要女方所在单位的公章。
(二)填写报表。这里的报表是指:“北京市参保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月报表”,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进行填写,并且加盖公章。
(三)其他材料:
1、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需要有女方单位公章)
2、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需要有女方单位公章)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有照片一面需要由女方单位公章)
4、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需要由女方单位公章)
5、女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内容就是关于“职工生育津贴领取了公司还有工资吗?生育津贴领取流程是什么?”的问题解答,欢迎阅读观看了解。还有任何的问题可以在大律师网站致电客服,我们会为你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