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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构成轻微伤该如何判?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2-07-25 15:27:29 浏览:0
  寻衅滋事是一种违法行为,往往会对他人造成身体上的损伤,因为寻衅滋事往往会采取索要他人财物,对他人对进行殴打的一些行为。那么寻衅滋事构成轻微伤该如何判?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今天就来跟随大律师网小编的步伐一起来了解这方面的知识吧!

寻衅滋事构成轻微伤该如何判?

  1、行为人寻衅滋事,造成他人轻微伤的,一般不构成犯罪,对其应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若前述行为人的寻衅滋事行为破坏了社会秩序,构成寻衅滋事罪的,一般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1、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寻衅滋事一次的,可以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纠集他人三次寻衅滋事(每次都构成犯罪),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可以在五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寻衅滋事次数、伤害后果、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每增加寻衅滋事一次,可以增加一个月至六个月刑期;每增加纠集他人寻衅滋事一次,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2)每增加一人轻微伤,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每增加一人轻伤,可以增加三个月至一年刖期。

  (3)每增加引起精神失常一人,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每增加引起自杀造成重伤、死亡一人,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4)强拿硬要公私财物每增加5000元,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每增加10000元,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5)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纠集未成年人寻衅滋事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上述内容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出的相关法律知识点,欢迎阅读观看了解。还有任何的问题可以在大律师网站致电客服,我们会为你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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