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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案件法院不立案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8-02-02 15:17:25 浏览:0
  需要取得证据才可以立案。 相关法律知识: ⑴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自诉案件受案范围 ⑵新《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自诉案件受案范围 据九七年修订后的新《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的:“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公民人身、财产······
  刑事自诉案件法院不立案怎么办?最近有网友到我们网站咨询这个问题,如果你也不清楚的话可以阅读下文,大律师网小编将会为您详细解答。

  大律师网小编:需要取得证据才可以立案。

  相关法律知识

  ⑴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自诉案件受案范围

  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自诉案件受案范围是: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轻伤害案件;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的侮辱、诽谤案件;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件;刑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的重婚案件;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破坏现役军人婚姻案件;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虐待案件;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遗弃案件。旧刑诉法自诉案件受案范围限定在八种之内,范围小,数量少,不能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职责,已不适应刑势发展的需要。

  ⑵新《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自诉案件受案范围

  根据九七年修订后的新《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的:“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一九九八年一月十八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联合作出《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把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列举为:

  一,故意伤害案(轻伤)。

  二,重婚案。

  三,遗弃案。

  四,妨碍通信自由案。

  五,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

  六,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1.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2.生产、销售假药案;

  3.生产、销售劣药案;

  4.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案;

  5.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6.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医用器材案;

  7.生产、销售伪劣农药、曾药、化肥、种子案;

  8.生产不符合标准的产品案;

  9.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案;

  10.生产销售上面所列产品构不成犯罪的,但销售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处理。

  七,侵犯知识产权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1.假冒注册商标案;

  2.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品案;

  3.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

  4.销售侵权复制品案。

  八,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侵犯公民人身权、民主权、财产权的,对被告人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罚的其它轻微刑事案件:

  1.过失致人死亡案;

  2.过失伤害他人重伤案;

  3.非法剥夺人身自由案;

  4.诬告陷害案;

  5.强迫劳动案;

  6.非法搜查案;

  7.侮辱案;

  8.诽谤案;

  9.刑讯逼供案;

  10.虐待被监人案;

  11.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案;

  12.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出版物案;

  13.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爷自由案;

  14.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案;

  15.私拆、隐藏、毁弃邮件、电报案;

  16.报复隐害案;

  17.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案;

  18.破坏选举案;

  19.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20.破坏军婚案;

  21.虐待案;

  22.盗窃案;

  23.诈骗案;

  24.抢夺案;

  25.聚众哄抢案;

  26.侵占案;

  27.敲诈勒索案;

  28.故意毁坏财物案;

  29.破坏生产经营案。

  以上就是关于刑事自诉案件法院不立案怎么办的相关回答,如果你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到大律师网进行在线律师咨询,我们会为您详细解答。
(编辑:Saku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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