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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的房产过户需要哪些手续?税费怎么计算?

发布时间:2018-05-15 13:58:27 浏览:0
  房屋的继承就是指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其房产归属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的继承人。因此,只有当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的产权才能够被继承。那么遗嘱继承的房产过户需要哪些手续?税费怎么计算呢?接下来大律师网的小编将对这些问题一一作出详细的回答,希望能够给大家解决这方面的疑问。

遗嘱继承的房产过户需要哪些手续?

  1、房产继承首先需要到被继承的房产公证处办理其房产继承公证,然后再到其所辖的房产交易办理相关的房产继承手续。

  2、继承公证需要带齐两个证明以及两个证件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遗嘱继承房产过户手续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3、到房产交易办理房产继承应提交的资料

  (1)房屋权证书;

  (2)房屋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继承公证。

遗嘱继承的房产过户税费怎么计算?

  执行遗嘱及管理遗产的直接必要费用按应征税遗产总额的百分之零点五计算,但最高不能超过5000元。

  被继承人遗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所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的,每位继承人可从应纳税遗产总额中扣除2万元;对于代位继承的,可比照第一顺序继承人给予扣除。继承人中有丧失劳动能力且由被继承人生前赡(护)养的,可按当时年龄75岁的年数,每年加扣5000元;继承人中有年龄距满18岁且由被继承人生前抚养的,可按其当时年龄距满18岁的年数,每年加扣5000千元。

  被继承人遗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报规定的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每位继承人可从应纳税遗产总额中扣除1万元; 继承人中有丧失劳动能力且由被继承人生前赡(抚)养的,可按其当时年龄距满75的年数,每年加扣3000千元;继承人中有年龄未满18岁、且由被继承人生前抚养的,可按其当时年龄距满十八岁的年数,每年加扣3000千元。上述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权或丧失继承权的,不得给予扣除。

  被继承人死亡前五年内发生的累计不超过2万元的赠与财产。

  被继承认拥有所有权,并与其配偶、子女或父母共同居住、不可分割、价值不超过50万元的住房。价值超过50万的,只允许扣除50万元。

  遗产税的免征额为20万元。

  遗产税的计算公式为:应征遗产税税额一应征税遗产净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遗产税的免征额及允许扣除项目的金额标准,由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变化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遗产税依照本条例所附的《遗产税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表》计算征收。

  继承房产涉及到税收的问题,所以房地产中心要求继承人必须到被认可的专业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房产价值的评估。

  继承要缴纳公证费(按照评估价值的百分之二来收取,最低收取二百元)、评估费(国家有专门的标准,使用的差额定率累进来计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继承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对遗嘱继承的房产过户需要哪些手续?税费怎么计算的全部内容,执行遗嘱及管理遗产的直接必要费用按应征税遗产总额的0.5%计算,最高不可超过5000元。若您有任何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编辑: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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