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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父母过世宅基地使用权归谁?

发布时间:2022-12-17 11:53:53 浏览:0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是农村居民在依法取得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宅基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那么农村父母过世宅基地使用权归谁?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对吗?对于这些问题就由大律师网的小编来为大家讲解吧!

农村父母过世宅基地使用权归谁?

  农村父母过世宅基地使用权归继承人所有。

  农村的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按规定,宅基地不可以作为财产继承,但是房屋是可以作为财产继承的,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的儿女拥有农村房屋的所有权。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宅基地只能由本村居民享有。子女户口已经迁出的,不再享有本村宅基地。

  2、子女户口迁出的,农村父母去世后,父母所享有的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的,可以子女依法继承,不论子女户口是否在本村内。在房屋存续期限内,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至房屋消灭时止。

  3、原是农村居民,子女参加工作已为城镇人口,在农村的父母去世后其宅基地使用权应当交还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房屋还存在的,其房屋是个人的私有财产,宅基地允许房屋继承人使用。

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对吗?

  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条件是,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是同一村的村民,受让人符合宅基地申请标准,所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符合当地标准,转让行为报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以上内容就是小编带给大家的相关法律知识点,欢迎阅读了解。如果还有其他的疑问可以在大律师网在线咨询,我们会在第一时间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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