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如果当事人侵犯了实用性专利或者其他专利权的,引起纠纷的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解决的,则被侵犯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专利部门进行处理;如果经过鉴定确实存在侵权行为的,则应当立马制止侵权行为,如果侵权人不服的,则可以在收到处理通知书的十五天内向法院起诉,如果起诉期满不起诉但又不停止侵权的,则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对于侵权应赔偿的数额,当事人双方可以进行调解确定,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对于侵犯实用新型专利的判定主要是看侵权物的技术是否是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如果是,则构成侵权。
具体的判定方法有以下几种:
1、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要求的内容为准,该专利的说明书必须要可以解释该专利的要求;
2、 将侵权物和被侵权物进行一一的比对,如果主要的技术特征都相同,则构成侵权。
3、 看侵权物的技术特征是否与被侵权物一致,或者两者虽然表现形式不一致,但功能相同的也将被认定为侵权。
由此可见,判定是否侵权总共有三种方法,构成侵权要件的主要有形式和实质要件。我国《专利法》规定,当发明被授予专利之后,除了有规定的其他人在为 取得许可的情况下不得使用该专利,否则都属于侵权。
根据本文,如果侵犯了实用型专利权的,当事人可以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专利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
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原告应首先根据我国民事侵权法律规范规定的侵权责任的四要件来收集整理证据,同时,结合专利侵权的特殊性,总体上应提供以下证据:
(一)原告主体资格证明
自然人的为身份证,企事业单位的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
(二)专利权证书
证明专利权授权时的权属状况。
(三)专利登记薄副本
一定意义上来说,专利登记薄副本是比专利证书更为重要的证据。因为,专利登记薄副本记载了专利授权之后,专利权属状况发生的改变。
(四)专利授权公告文本
包括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为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外观设计的为公告授权的图片或照片及简要说明。
(五)专利年费收据
证明专利持续有效。如果提供了专利登记薄副本,则可以不提供年费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