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刑事法律常识
刑事法律常识
公司法律常识
民事法律常识
民事法律常识
经济法律常识
非诉讼法律常识
涉外法律常识

物流法律案例

更新时间2020-05-12 更新48篇文章 被阅读0

物流法是物流活动所涉及的各类法律规范的总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物流术语》的定义,整个物流活动包括运输、储存、途中、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基本环节。研究物流法的法律案例对了解整个物流法是有帮助的。下面就由大律师网小编为您介绍。

    2020年物流法律中引起刑事责任经典案例能够引起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一般都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本期大律师网小编就来为您介绍:2020年物流法律中引起刑事责任的案例。能够引起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一般都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在《招标投标法》中主要有以下几种:(1)招标人的违法行为:①招标代理机构违法泄密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泄密的。(2)投标人的违法行为:①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②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3)其他人的违法行为:①评标委员 ...... 【 浏览全文 】

    2020年最新物流法律中仓储合同案例仓储合同,是指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存货人就是仓储服务的需求者,保管人就是仓储服务的提供者。本期大律师网小编就来为您介绍:2020年物流法律中仓储合同案例。一、案例:2017年6月3日,某市盛达粮油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盛达公司)与该市东方储运公司签订一份仓储保管合同。合同主要约定,由东方储运公司为盛达公司储存保管小麦60万千克,保管期限自2017年7月10日至11月10日,储存费用为50000元,任何一方违约,均按储存费用的20%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后,东方储运公司即开始清理其仓库,并拒绝其他有关部门在这三个仓库存货的要求。同年7月8日,盛达公司书面通知东方储 ...... 【 浏览全文 】

    2020年物流法律运输合同经典案例运输合同,简称货运合同,是承运人将托运人交付运输的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托运人为此支付运费的协议。本期大律师网小编就来为您介绍:2020年物流法律运输合同案例。一、案例2017年8月11日某县水轮机厂向该县汽车运输公司托运一批产品,双方签订了运输合同,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8月18日,该厂接到汽车站通知,汽车运输队行进到武宁县一带时,由于天下暴雨,河水陡涨,水势过猛引起道路阻滞,汽车无法前行。汽车队向水轮机厂征求意见,是就近卸存或运回起运站,还是绕道运输。水轮机厂厂长表示,还是把产品运回来。8月23日,运输公司将产品运回水轮机厂,并索取3800元运费。水轮机厂则认为,汽车公司非但未将货 ...... 【 浏览全文 】

    2020年物流法律中企业法人资格案例根据物流企业是否具有法人资格,物流企业可分为法人型物流企业和非法人型物流企业。本期大律师网小编就来为您介绍:2020年物流法律中企业法人资格案例。法人型物流企业,是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法律人格,从事物流活动,依法独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且能够独立承担责任的物流企业。具体可分为:股份有限公司型物流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又称股份公司,是指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募集资本,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型物流企业的股东一旦出资,该部分资本所有权便转归公司所有,相应地,股东按其所持股份对物流企 ...... 【 浏览全文 】

    2020年最新物流法律中企业分立经典案例分析物流企业的分立,是指一个物流企业分解为两个以上的公司或一个物流企业又设立一个以上的公司的法律行为。物流企业的分立依据原物流企业是否存续可以分为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两种形式。本期大律师网小编就来为您介绍:2020年物流法律中企业分立的案例。所谓新设分立,是指一个物流企业将其全部资产分割设立两个以上公司的行为。所谓派生分立,是指一个物流企业以其部分资产设立一个以上公司的法律行为。物流企业分立的程序与合并的程序相似,也要经过董事会制定分立方案、签订分立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股东会决议、通知或公告债权人、财产分割、办理相应登记等程序。具体而言,根据《公司法》第 ...... 【 浏览全文 】

    2020年物流法律中企业解散经典案例物流企业的解散,是指已设立的物流企业因发生公司章程或者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而停止其积极的业务活动,并开始处理未了结事务的行为。本期大律师网小编就来为您介绍:2020年物流法律中企业解散的案例。根据解散原因的不同,物流企业的解散可以分为任意解散和强制解散两种。任意解散是由物流企业章程或股东决议或公司变更而导致的,主要是出于物流企业及其股东自身的意志。强制解散是因主管机关决定或法院判决而导致物流企业的解散,不取决于物流企业及其股东的意志。广义的物流企业的解散还包括物流企业的破产。一、案例:1997年3月,甲有限公司由于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继续经营将导致公司惨重损失,3月20日, ...... 【 浏览全文 】

    2020年最新物流法律运输企业案例物流企业是从事物流活动的经济组织。具体来讲,物流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对物品进行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物流操作的经济组织,它集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作业流程为一体,把物品从生产地送到用户手中。本期大律师网小编就来为您介绍:2020年物流法律运输企业案例。物流企业的设立是指物流企业的发起人为组建物流企业,使之取得法人资格,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必须采取和完成的一系列的准备行为。物流企业设立的法律效力:取得法人资格;取得经营资格;取得企业名称的专用权。物流企业主要是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一个股东单独出资或两个以 ...... 【 浏览全文 】

    2020年最新物流法律中仓储合同经典案例仓储合同,是指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存货人就是仓储服务的需求者,保管人就是仓储服务的提供者。本期大律师网小编就来为您介绍:2020年物流法律中仓储合同案例。一、案例:2017年6月3日,某市盛达粮油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盛达公司)与该市东方储运公司签订一份仓储保管合同。合同主要约定,由东方储运公司为盛达公司储存保管小麦60万千克,保管期限自2017年7月10日至11月10日,储存费用为50000元,任何一方违约,均按储存费用的20%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后,东方储运公司即开始清理其仓库,并拒绝其他有关部门在这三个仓库存货的要求。同年7月8日,盛达公司书面通知东 ...... 【 浏览全文 】

    2020年最新物流法律运输合同典型的案例运输合同,简称货运合同,是承运人将托运人交付运输的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托运人为此支付运费的协议。本期大律师网小编就来为您介绍:2020年最新物流法律运输合同典型的案例。一、案例2017年8月11日某县水轮机厂向该县汽车运输公司托运一批产品,双方签订了运输合同,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8月18日,该厂接到汽车站通知,汽车运输队行进到武宁县一带时,由于天下暴雨,河水陡涨,水势过猛引起道路阻滞,汽车无法前行。汽车队向水轮机厂征求意见,是就近卸存或运回起运站,还是绕道运输。水轮机厂厂长表示,还是把产品运回来。8月23日,运输公司将产品运回水轮机厂,并索取3800元运费。水轮机厂则认为,汽 ...... 【 浏览全文 】

    2020年最新物流法律中引起刑事责任案例能够引起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一般都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本期大律师网小编就来为您介绍:2020年物流法律中引起刑事责任的案例。能够引起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一般都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在《招标投标法》中主要有以下几种:(1)招标人的违法行为:①招标代理机构违法泄密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泄密的。(2)投标人的违法行为:①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②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3)其他人的违法行为:①评标委员 ...... 【 浏览全文 】

    2020年最新物流法律调整对象的案例不同的法律部门有不同的调整对象。物流法的调整对象,是指物流法作为特殊的法律规范体系对现实生活发生作用的范围。目前,我国物流法尚未成型,因此,物流法应以哪些社会关系为其调整对象,法律上并不明确。物流法的调整对象是由物流活动产生的以及与物流活动有关的社会关系。依据物流法所调整社会关系性质的不同,作为其调整对象的社会关系主要包括两个部分:1.物流活动当事人之间的关系;2.国家行政主体与物流活动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案例: 2017年10月,北京某商品采购中心向上海某水泥公司采购了10吨水泥,并将其交给物流公司运输至天津的配送中心。由于暴雨导致交通阻断,该物流公司迟延2天送达,在商品入库时 ...... 【 浏览全文 】

    2020年最新物流法律仓储合同主体经典案例一、案例: 某个体户赵某在前景仓库寄存彩电一批100台,价值共计100万元。双方商定:仓库自2018年1月15日至2月15日期间保管,赵某分三批取走;2月15日赵某取走最后一批彩电时,支付保管费2000元。2月15日,赵某前来取最后一批彩电时,双方为保管费的多少发生争议。赵某认为自己的彩电实际是在1月25日晚上才入前景仓库,应当少付保管费250元。前景仓库拒绝减少保管费,理由是仓库早已为赵某的彩电的到来准备了地方,至于赵某是不是准时进库是赵某自己的事情,与仓库无关。赵某认为前景仓库位于江边码头,自己又通知了彩电到站的准确时间,前景仓库不可能空着货位。只同意支付1750元保管费。前景仓库于是拒绝赵 ...... 【 浏览全文 】

13

物流法律案例相关法律解答

我转别人的车,车是入股在公司的物流车,开始...
物流运输就是货损了不赔大概18000...
我是广东佛山物流公司,有一批价值2万多的货...
你好 我的货物委托一家物流公司运输 在运输过...
咨询物流发货中途少货问题你好,咨询物流发货...
事件是这样的:2016年5月份上海莫莫有限公司...
14

物流法律案例相关法律讲堂推荐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地 址: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59-1号803室

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4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闽ICP备08005907号 |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016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