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腾讯对“微信二次实名认证”一事进行回应,微信支付并未通过任何形式引导用户进行二次实名认证,希望用户不要轻信短信等渠道传播的二次实名认证要求和链接,谨防上当受骗。
“深圳公安发布”微信公众号称,接到多地群众举报,微信收到账号名为“支付安全认证”发送的消息,要求用户点开其中的链接进行“微信二次实名认证”,否则将冻结微信账号,部分用户在点击链接之后,发现这是一个木马链接。
如今,大多数App都实行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实名制机制。因此使用App应用时被要求进行实名认证,并不奇怪,但“二次实名认证”却是闻所未闻。微信团队也证实,目前并没有所谓的个人或企业微信账号需要进行二次实名认证。
警方提示广大网友,身份验证并不需要绑定银行卡,验证平台不可能是公司网址,且相关诈骗信息中提及的“网络刑法”根本就不存在,目前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定不要点击来源陌生的网站网址,不要随意下载软件应用,更不要填写社交账号密码、手机验证码、银行卡账号密码等涉及财产安全的重要信息。
微信官方对实名认证的表述为:根据国家法规对支付服务实名制的要求,需要用户提交完整的身份信息进行实名认证。腾讯方面表示,用户开通实名认证后,会根据交易金额、风险等级等条件,依据国家法规引导用户补齐更多身份信息,但不会要求二次实名认证。对于冒充官方账号的个人行为,腾讯希望广大用户对其投诉举报并拉黑。
1、《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3、各地也有根据自己的经济发展水平规定了相应的标准,但是12000元在大部分地区来看,属于数额较大,在第一档“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进行量刑。
(编辑:天下无讼)大律师网合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