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避免商标通用化,企业应采取以下防范措施:
1、选择显著性强的商标:在注册商标时,企业应选择具有显著特征的商标,以便消费者能够轻松识别。同时,避免使用与商品或服务特点密切相关的词汇作为商标,以降低被通用化的风险。
2、正确使用商标:企业应确保商标在广告、包装、宣传等渠道中的正确使用,避免将其作为商品名称或通用词汇使用。
3、多样化使用商标:将商标应用于多种产品或服务上,可以防止其成为某一特定产品的通用名词。定期更新商标设计,以保持其新鲜感和独特性。
4、加强品牌宣传:通过广告、公关活动等多种渠道讲述品牌故事,提升品牌文化内涵,使消费者记住品牌商标,而不是将其当作通用词汇。
5、及时维权:企业应积极关注市场上是否存在侵权使用自有商标的情况,并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特别是在商标面临通用化风险时,应加大维权力度,防止侵权行为进一步扩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十一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第五十九条: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商标通用化并非单一现象,而是有多种表现形式。以下是几种常见的商标通用化类型:
1、直接通用化:当商标名称被直接用作某一类商品的通用名称时,即发生直接通用化。
2、间接通用化:商标名称虽然未被直接用作通用名称,但由于其显著特征被淡化,导致消费者无法将其与特定品牌联系起来,从而发生间接通用化。
3、混淆通用化:由于市场上存在多个相似或相同的商标名称,消费者难以区分,导致这些商标名称逐渐失去其独特性,发生混淆通用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十一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以上是关于“商标通用化怎么避免?”的详细内容,大律师网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大律师网的在线律师。
大律师网合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