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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分公司所需注意事项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7-03-02 浏览:0
导读: 【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分公司所需注意事项 保险公司(insurance company)销售保险合约、提供风险保障的公司。保险公司分为两大类型——人寿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参见:insurance 保险公司(insurance company)是指经

【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分公司所需注意事项

保险公司(insurance company)销售保险合约、提供风险保障的公司。保险公司分为两大类型——人寿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参见:insurance 保险公司(insurance company)是指经营保险业的经济组织。保险公司,是指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业保险公司,包括直接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是采用公司组织形式的保险人,经营保险业务。 保险关系中的保险人,享有收取保险费、建立保险费基金的权利。同时,当保险事故发生时,有义务赔偿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保险公司应具有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最低偿付能力。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单个股东(包括其关联公司或以其他人名义)持有保险公司股份总额超过保险公司资本金百分之十的,须经中国保监会批准。

保险公司的董事会决议,应自董事会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报中国保监会备案。

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下列变更事项应报中国保监会批准:

(一)机构的撤销、合并;

(二)变更机构名称;

(三)调整业务范围;

(四)变更营业地址;

(五)中国保监会认为须报经批准的其他变更事项。

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查与管理,按照中国保监会颁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保险公司应当设立专门的客户服务机构或咨询投诉部门,公开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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