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权的损害赔偿】陕西省2008年度人身损害赔偿最新标准
一、死亡赔偿金:
1、城镇居民:10763元x20年==215260元;
2、农村居民:2645元x20年==52900元;
二、残疾赔偿金:
1、城镇居民:
一级伤残为10763元x20年==215260元;
二级伤残为215260元x90%==193734元;
三级伤残为215260元x80%==172208元;
四级伤残为215260元x70%==150682元;
五级伤残为215260元x60%==129156元;
六级伤残为215260元x50%==107630元;
七级伤残为215260元x40%==86104元;
八级伤残为215260元x30%==64578元;
九级伤残为215260元x20%==43052元;
十级伤残为215260元x10%==21526元。
2、农村居民:
一级伤残为2645元x20年==52900元;
二级伤残为52900元x90%==47610元;
三级伤残为52900元x80%==42320元;
四级伤残为52900元x70%==37030元;
五级伤残为52900元x60%==31740元;
六级伤残为52900元x50%==26450元;
七级伤残为52900元x40%==21160元;
八级伤残为52900元x30%==15870元;
九级伤残为52900元x20%==10580元;
十级伤残为52900元x10%==5290元;
三、被抚养人生活费:
1、城镇居民:8427元xx==元。
2、农村居民:2560元xx==元。
四、丧葬费:
21239元÷12个月x6个月==10619.50元。
五、有关说明如下:
1、根据陕西省统计局的统计:陕西省2007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10763元,人均消费支出为8427元;陕西省2007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2645元,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560元;陕西省2007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1239元。
2、以上赔偿数据统计数据,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计算的,适用于陕西省境内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故意伤害人身损害赔偿、雇员人身损害赔偿、公共场所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
最新法律讲堂
更多法律讲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