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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的认定是怎样的?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有哪些?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20-08-19 浏览:0
导读:商标作为我们认识商品的方式,其实就是跟每个人的名字一样,但是商标也有各种分类,就好比驰名商标,那么驰名商标的认定是怎样的?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有哪些?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驰名商标的认定是怎样的?

驰名商标的认定是怎样的?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有哪些?

  中国驰名商标大部分都是通过工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与人民法院相比,其认定的驰名商标所占比例更大。在商标注册、使用与评审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与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依据具体事实认定其商标是否构成驰名商标。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有哪些?

驰名商标的认定是怎样的?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有哪些?

  (1)相对保护。相对保护的条件,一是未在中国注册;二是容易导致混淆;三是适用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四是表现的形式是复制、摹仿或翻译。即“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虽然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仅限制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但相对于一般未注册的非驰名商标而言,已经算是特殊保护了。换句话讲,我国对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实行的是非跨类保护。

  (2)绝对保护。绝对保护的条件,一是已在中国注册;二是误导公众;三是适用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上;四是表现形式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五是可能使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受到损害。即“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这就是说,对已经注册的驰名商标而言,实行的是跨类保护。

驰名商标与一般商标的区别是什么?

驰名商标的认定是怎样的?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有哪些?

  1、驰名商标和普通商标的含义不同

  驰名商标是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而普通商标则不需要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也不需要享有较高声誉。

  2、认定或者获取方式不同

  普通商标一般是商标局认定,而驰名商标有时需要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认定或法院的判定。

  3、保护强度不同

  普通商标在正常情况下使用未受到特别法律保护的绝大多数商标;驰名商标一旦认定,就享有了特别的法律保护。

  普通商标只能在获准注册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上受到法律的保护,享有商标专用权;而驰名商标与其独创性和显著性而获得不同程度的跨类保护;驰名商标可以对抗其他人的恶意注册;其它公司不得以该驰名商标作为域名注册;其它公司不得以该驰名商标作为公司名称注册。对驰名商标的司法保护可以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在注册阶段的保护,二是在注册后发生商标侵权阶段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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