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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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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流程规范化收费项目公开透明【成功案例】林智敏律师代理民营企业打赢国企滥用优势地位设定"背靠背"条款无效案
一、当事人
原告:广州永某商品混凝土公司(民营小微企业)
被告:广东物某建设集团公司(国有大型建筑企业)
二、案情简介
2021年5月,广东物某建设集团(国有特级资质建筑企业)与广州永某混凝土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的民营小微企业)签订《材料购销合同》,明确约定货款支付采用"背靠背"模式——即被告(广东物某建设集团公司)按业主单位工程款回款比例同步支付混凝土货款,并附加"供应商需自行解决资金困难"的苛刻条款。
合同履行期间,原告(广州永某商品混凝土公司)严格按约供应价值1300万元的混凝土,但截至2024年1月,被告仅支付780万元,拖欠比例高达40%。经多次协商,双方于2024年2月签署《还款协议》,约定分两期清偿剩余欠款。然而被告在2024年4月支付100万元后再次违约,经原告2024年5月发函催告仍拒不履行。
原告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立即支付余款420万元及逾期违约金。本案争议焦点在于"背靠背"条款的效力认定及大型企业拖欠小微企业货款的责任边界。
三、原告(我方)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剩余货款420万元
2、判令被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按LPR2倍计算)
四、被告辩护意见
主张已按大于业主付款比例支付货款,符合合同约定的"背靠背"条款,不存在违约。
五、案件争议焦点
"背靠背"条款能否阻却付款条件成就,具体包含:
1、条款是否违反《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强制性规定
2、大型企业是否滥用优势地位设定不公平条款
六、判决结果
一审:
·一审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全部欠款及违约金
·违约金计算标准:欠款基数×2倍LPR(自2025.4起算)
二审:
·中院驳回一审被告上诉,维持原判
七、案件总结
法律适用:
·认定"背靠背"条款违反《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第6条、第8条
·援引最高法批复认定条款无效
典型意义:
·确立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交易中不公平条款的司法审查标准
·体现对小微企业合法权益的倾斜保护
八、本案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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