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或反保证书。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
我们简单来理解一下,担保主要分为人保和物保两种形式,人保就是由第三方为债务人担保,也就是五中形式当中的保证,如果债务人未能如约履行债务,那么就要由担保人来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其他四种形式都属于物保,最常见的物保如定金、抵押贷款等。那么反担保是针对人保也就是保证担保形式的一种完善机制,由于担保人要承担债务人违约的风险,那么为了降低担保人的风险,法律就赋予担保人在债务人违约而代替担保人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向担保人追索损失的权利,那么债务人和担保签订的这样的协议就叫做反担保。
担保机构对申请为其提供担保的企业,要求申请企业必须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措施,包括:抵押反担保、质押反担保、企业或个人的保证反担保、保证金反担保等。担保机构根据企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可采用一种或几种反担保措施。
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保证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的债务旅行作担保,由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
抵押是指债务人获第三人以其确定的不动产或动产不转移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券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担保法及有关解释细则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包括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权利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物权以外的可让与的财产权为标的,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及有关解释细则规定,以该财产或财产权
简单说担保公司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同时,又反过来要求债务人(借款人)对自己(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即是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为打击整理的关于反担保是什么意思?常用的反担保措施有哪些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够给有需要的人带帮助,如果您对相关内容还存在疑问,欢迎上大律师网找专业律师咨询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