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维修费用是物业承担吗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明确,共有部分的维修费用应由全体业主按建筑面积比例分摊,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可依法申请使用维修资金。
具体规则如下:
1、日常维护:物业费已包含公共区域日常保养费用(如保洁、绿化、设施简单维修),由物业承担。
2、大修或更新:涉及主体结构改造或设备更换的,需动用专项维修资金,由全体业主分摊。
3、特殊情形:若维修因个别业主不当使用导致(如私自改装管道造成漏水),责任人需承担修复费用。
小区维修费有的业主不拿钱怎么办
对拒缴维修费的业主,法律提供了以下救济措施:
1、催告与协商:物业或业委会应书面催告,明确缴费期限与金额,保留送达证据。
2、诉讼或仲裁: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业主逾期不缴纳维修资金的,物业或业委会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费用及滞纳金。
3、限制权利:部分地方规定,拒缴维修资金的业主不得参与小区公共收益分配,或被限制使用电梯等共有设施。
4、强制执行:若判决生效后仍不履行,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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