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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的损害事实要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8-04-03 15:49:12 浏览:0
  损害事实是由两个要素构成的,一是权利被侵害,二是权利被侵害而造成的利益受到损害的客观结果。一个损害事实必须完整地具备侵害客体和利益损害这两个要素,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是侵权法意义上的损害事实,都不符合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要求。侵害人身权民事责任构成的损害事实要件,必须具备人身权受到侵害,导致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损害这两个要素。侵害财产权民事责任构成的损害事实要件,也必须具备财产权受到损害,导致财产利益受到损失这两个要素。
  损害事实是指一定的行为致使权利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利益受到侵害,并造成财产利益和非财产利益的减少或灭失的客观事实。损害事实是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之一。本期大律师网小编就来为您解答:侵权责任的损害事实要件是什么。

  损害事实是由两个要素构成的,一是权利被侵害,二是权利被侵害而造成的利益受到损害的客观结果。

  一个损害事实必须完整地具备侵害客体和利益损害这两个要素,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是侵权法意义上的损害事实,都不符合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要求。

  侵害人身权民事责任构成的损害事实要件,必须具备人身权受到侵害,导致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损害这两个要素。侵害财产权民事责任构成的损害事实要件,也必须具备财产权受到损害,导致财产利益受到损失这两个要素。

  一、权利被侵害

  权利被侵害这一要素的确定,意义之一,就在于确定侵权行为的范围,分清侵权行为的不同性质。

  被侵害的权利是侵权行为的侵害客体。侵权行为的范围究竟有多宽,应当以能够成为侵权行为客体的民事权利的范围为限。

  行为造成了权利主体的权利损害,该权利属于侵权行为的客体范围,即可构成侵权行为;反之,则不能构成侵权行为。当侵害的权利属于侵害客体范围时,再根据具体权利的种类,可以确定该侵权行为是侵害财产权,还是侵害人身权;在侵害人身权中,是侵害身体权,还是侵害名誉权,以及侵害其他人身权。

  确定了这种性质,即可据此决定适用哪一法律条文,如何进行处理。

  二、利益被损害

  利益损害这一要素的确定,意义在于是否成立侵权责任,以及如何确定赔偿范围。

  在侵害财产权的场合中,利益的损害包括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一般的侵害财产权,没有造成财产的直接损失或者间接损失,构不成侵权责任。在侵害人身权的场合中,利益损害包括人格利益损害和身份利益损害。

  当违法行为作用于人身时,如果情节轻微,没有造成利益的损害,也不构成侵权责任。

  只有违法行为作用于权利主体的财产权利或者人身权利,并且造成了财产利益以及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损害的时候,才能成立侵权责任,并且依此损害的实际范围,确定赔偿责任的大小。权利侵害和利益损失结合在一起,构成侵权责任的损害事实要件。这一客观要件的存在,是侵权法律关系赖以产生的根据。

  以上就是本期大律师网的小编为您解答的“侵权责任的损害事实要件”的全部内容。希望对您在阅读后会有所帮助,感谢您的阅读与支持,如果还有其他的问题可以联系大律师网。
(编辑:晏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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