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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自首如何减刑

发布时间:2017-12-30 18:06:07 浏览:0
  职务犯罪自首减刑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审判中法官会给出合适的量刑。 一、自首量刑情节须考虑因素: 1、投案的动机 2、投案时间 3、投案方式
  不管是什么样的违法行为,我们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很多人在失去理智的时候做出了犯罪行为,在犯罪之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到公安机关交代自己的犯罪行为,这个在刑法上称为自首。根据刑法的规定,犯罪行为人有自首情节的可以减轻或从轻处罚,那么职务犯罪自首如何减刑呢?就让大律师网小编告诉你吧。

  职务犯罪自首减刑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审判中法官会给出合适的量刑。

  一、自首量刑情节须考虑因素:

  1、投案的动机

  2、投案时间

  3、投案方式

  4、罪行轻重

  5、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

  6、悔罪表现等情况。

  二、自首量刑情节从宽幅度:

  1、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2、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在刑法第六十七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

  《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一、量刑的基本方法

  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的方法:对于具有刑法总则规定的未成年人犯罪、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等量刑情节的,先用该量刑情节对基准刑进行调节,在此基础上,再用其他量刑情节进行调节。

  二、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

  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投案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实施细则(试行

  三、常见量刑情节适用

  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投案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确定从宽幅度。

  (1)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

  (2)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已被司法机关发觉,但尚未受到调查谈话、讯问,或者未被采取强制措施,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

  (3)并非出于被告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或者亲友送去投案等情形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 30%以下

  (4)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判决确定的罪行不同,以自首论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6)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犯罪较轻的, 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整理的职务犯罪自首如何减刑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编辑: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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