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法律资讯 >> 头条新闻 >> 新闻详情

2024年哪些债务在公司破产清算中优先清偿?

来源:头条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4-03-04 浏览:
导读:在公司破产清算程序中,债务清偿遵循法定的优先顺序。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特定类型的债务在破产财产分配时享有优先权,主要包括破产费用、共益债务、职工债权、社保和税款债权,以及普通债权等。

哪些债务在公司破产清算中优先清偿?

1. 破产费用:这是破产程序启动后产生的费用,如破产管理人的报酬、破产案件诉讼费用等,因其直接关系到破产程序能否顺利进行而被赋予最高优先级。

2. 共益债务:是指破产企业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人利益而发生的债务,例如为了维护破产财产的价值或提高其变现能力而产生的债务,其清偿顺序仅次于破产费用。

3. 职工债权:包括破产企业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补偿金等,以及依法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这些均属于优先受偿的范畴。

4. 社保和税款债权: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国家税收也具有优先权,这是因为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财政收入的需要。

5. 普通债权:在上述优先债权得到清偿之后,剩余破产财产将按照各普通债权的比例进行分配。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明确规定了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股东对公司债务的责任界限

公司的债务责任首先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这是公司法人制度的核心特征。股东作为公司的投资者,原则上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即股东享有有限责任的权利,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明确规定的原则。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只要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完全履行了出资义务,即使公司在经营中产生债务,债权人也无法直接要求股东对超出其出资额或股份部分的债务承担责任。

存在一些特殊情况,股东可能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例如,如果股东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包括未按期出资、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等),根据《公司法》第3条和第28条规定,股东应当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此外,《公司法》第20条还规定了“刺破公司面纱”原则,即当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时,法院可以否认公司的法人资格,令该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债务重组的法律规定及操作

公司债务重组,是指在企业面临财务困境时,通过调整其债务结构、资产结构以及经营方式等手段,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实现企业的持续经营或提升资产价值。公司债务重组是一项复杂的法律行为,涉及到《公司法》、《破产法》、《合同法》等多个法律法规。

1. 法律性质:债务重组可能包括债务减免、延期支付、债转股、资产抵偿等多种形式,每一种形式都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尊重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2. 主体与程序: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债务重组应由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决定,并通知债权人。重大债务重组可能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在某些情况下,如公司资不抵债,可能需要按照《破产法》的规定启动破产重整程序,在法院的监督下进行债务重组。

3. 信息披露与公平对待:债务重组过程中,公司应当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所有债权人在获取相关信息方面的公平性,防止内部交易和利益输送。根据《企业破产法》第85条,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报告事务执行情况并且答复询问。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第三十七条至第四十四条关于股东(大)会职权的规定,涉及对公司重大决策的制定,包括债务重组。

- 第一百零三条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益保护的规定,保障了在债务重组过程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侵害。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 第二条、第七十条至第九十七条关于破产重整的规定,为陷入严重财务困境的企业提供了债务重组的法律途径。

- 第八十五条至第九十二条关于破产重整中的信息公开和公平对待原则的规定。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第七十七条至第八十四条关于合同变更和转让的规定,为债务重组中修改原债务合同内容或转移债务提供了法律基础。

4.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如《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等,对债务重组的具体操作进行了更为详尽的规定和指导。

在公司破产清算过程中,不同类型的债务清偿有明确的优先等级,确保了破产程序的公正性和有效性,同时也平衡了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对于企业经营者和债权人而言,理解和掌握这一法律规定至关重要,以便于在破产事件发生时做出正确的决策和行动。

【温馨提示】学习法律知识对我们的生活非常重要,它可以帮助我们在遇到法律问题时做出明智的决策,并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请随时点击咨询按钮,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帮助。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平台在线10W+律师,平均回复时间3分钟

遇到法律问题,上大律师网在线咨询律师!快速提问,分分钟帮你解答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