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刑事法律常识
刑事法律常识
公司法律常识
民事法律常识
民事法律常识
经济法律常识
非诉讼法律常识
涉外法律常识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什么意思

发布时间:2018-01-15 16:48:50 浏览:0
  一、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概念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
  相信大家在很多案件中,都会听到犯罪分子除了被判处主刑罚外,另外判处剥夺政治权利,严重的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那么,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什么意思呢?在下文中,大律师网小编整理相关资料给大家解答。

  一、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概念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我国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以剥夺政治权利这种资格为内容的,具有明显的政治性。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就是指要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一辈子的意思。

  二、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

  根据刑法第54条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下列四项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三、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方式

  从刑法规定看,剥夺政治权利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现分述如下:

  1、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适用。根据刑法第56条和第57条的规定,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主要是以下三种犯罪分子:

  (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2)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

  (3)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该类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根据1997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故意伤害、盗窃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能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对故意伤害、盗窃等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犯罪分子主观恶性较深、犯罪情节恶劣、罪行严重的,也可以依法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2、剥夺政治权利的独立适用。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是作为一种不剥夺罪犯人身自由的轻刑,适用于罪行较轻、不需要判处主刑的罪犯。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对象的条文均规定在刑法分则当中,共有17个条文,主要包括某些滥用公民自由、民主权利和渎职的罪犯。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整理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什么意思,如果你还有不懂的,可以点击在线咨询,与大律师网在线律师咨询详细内容。
(编辑:寒水)
在线咨询
找律师

*上万名律师在线权威解答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地 址: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59-1号803室

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4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闽ICP备08005907号 |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016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