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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侵权赔偿标准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8-05-31 18:21:56 浏览:0
  现实中,因产品质量问题而造成的损害不在少于,轻的可能只是财产损失,要是严重的话那就会对人身产生损害。侵权人需要对受害人的损失予以赔偿,那么,产品质量侵权赔偿标准是什么?今天,大律师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产品质量侵权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人身损害赔偿

  1、医疗费;

  2、治疗期间的护理费;

  3、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4、交通费;

  5、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

  6、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7、残疾赔偿金;

  8、受残疾人抚养的人所需的生活费;

  9、造成死亡的,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死者生前抚养的人的生活费;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

  二、财产损害赔偿

  财产损失指除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失,包括财产的实际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对财产损失的赔偿,首先应当恢复原状。如无法恢复原状的,侵害人可以按照该财产的现行价格将其折算成货币进行赔偿。

  三、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

  1、受害人向生产者、销售者提出损害赔偿的时效期限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超过二年时效,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因缺陷产品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的请求赔偿权,自该产品交付最初使用人时起至缺陷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时止,如果该产品自交付最先使用人至事故发生之日超过十年,受损害人的请求赔偿权丧失,如果明示的安全期在十年以上,受损害人仍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产品质量侵权的构成要件包括

  1.生产或销售了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产品。即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或产品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不合格产品造成了他人财产、人身损害。这里所指的他人财产,是指缺陷产品以外的财产,至于缺陷产品自身的损害,购买者可以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求销售者承担违约责任,而非产品责任。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者,可以是购买者、消费者,也可以是购买者、消费者之外的第三人。

  3.产品缺陷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间存在因果关系。损害事实应当是由该缺陷产品所致,否则生产者或销售者不承担责任。

  产品缺陷致人损害,产品制造者与销售者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即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霉求赔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后,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后,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

  但是,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产品的运输者、仓储者对产品质量不合格负有责任的,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在向受害者赔偿后有权向运输者、仓储者要求赔偿。

  产品生产者的免责事由有三项

  其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其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其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存在的。同时法律规定,由于受害人的故意造成损害的,生产者、销售者不承担赔偿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失造成损害的,可以减轻生产者、销售者的赔偿责任。

  本期大律师网的小编为您介绍的“产品质量侵权赔偿标准是什么”的全部内容。希望对您在阅读后会有所帮助,感谢您的阅读与支持,如果还有其他的问题可以联系大律师网。

(编辑:晏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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