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如果双方并未办理结婚证或者办了之后并未在一起生活的,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都可以作为退还彩礼的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共同财产】: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以上内容就是关于“夫妻共共同财产可否执行婚前财产?”的相关解答,如果还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大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