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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关系解除赔偿金有何规定?

发布时间:2018-03-13 17:58:34 浏览:0
  合法劳动关系成立后,并非一成不变,正如普通合同有解除情况一样,劳动合同在出现无法维持情形时也要解除。因劳动合同的解除用工双方的权利义务即行终止: 《劳动法》第28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当然劳动者可以在履行好劳动义务的前提上解除劳动关系,这就需要了解劳动关系解除后的相关法律规定和注意事项。下面是大律师网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劳动关系解除赔偿金的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关系解除赔偿金

  1、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由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根据你的介绍,完全符合规定。

  2,可以要到经济补偿,按一年内的月平均收入,每年(工龄)补偿一个月。

  3、工作未签订合同,在一年以内的,公司应双倍发放工资。

  4、没有文字约定可按实际发放计算。

  5、你只有出工证据而无收入证据,那只能让劳动仲裁部门或者法院去裁定了。

  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法国《劳动法典》称为“辞退补偿金”,俄罗斯《劳动法典》则称为“解职金”。我国劳动法、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以下简称《经济补偿办法》)等规定了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按照一定标准一次性支付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金。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希望通过本文,大家对劳动关系解除赔偿金的相关规定能有所了解,大家可以在了解法律的基础上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遵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履行义务,维护权利。如遇到法律上不懂的问题,欢迎到大律师网咨询。

  (编辑:沐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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