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未婚同居是否违法应按以下两种具体情况来分析,形成事实婚姻的还是未形成事实婚姻的。
一、形成事实婚姻的
事实婚姻作为婚姻关系存在的一种方式,是指男女双方未按法律规定进行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婚姻。
在这种情形下,未婚同居的行为并不违法,而且是受法律保护的。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未形成事实婚姻的
对于未形成事实婚姻的,未婚同居的行为不合法,但是也不属于违法。
也就是说,未婚同居(无配偶)的双方对是否选择同居可以自由决定。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止双方同意的未婚同居,只是此时的未婚同居不受法律的保护,一旦发生纠纷了,则法律不会像保护正常结婚的夫妻一样保护未婚同居者的利益。
由此可以看出,未婚同居属于无配偶的双方自由选择同居的一种类型,不受别人的阻止,既不违法也不合法。
同居会阻碍婚姻进程研究发现:
一个人同居的经历越多,对婚姻生活就越排斥。同居并不能帮助人们进行所谓的婚前尝试。换句话说,同居关系维持得越长,不结婚的可能性就越大。而且美国学者在调查中还发现,经过同居而结婚的夫妻比没有经过同居而结婚的夫妻离 婚率更高。
因为同居者没有承诺,只有类似君子协义的约定,这种自由越持久,同居者就越是厌恶婚姻中的各种束缚。也就是说,从同居中未必能学到有效的婚姻经验,反而会阻碍婚姻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