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药的法律定义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假药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2)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3)变质的;(4)被污染的;(5)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6)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这些行为都将被视为销售假药。
法律依据:
主要依据的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此外,《刑法》中也有相关规定,对于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将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销售假药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销售假药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确实存在因果关系。在法律上,因果关系是指某一行为(原因)导致了某一特定结果(结果)的出现,且如果没有这个行为,该结果就不会发生。销售假药的行为可能导致消费者健康受损,甚至死亡,这些都可被视为危害结果销售假药的行为与这些危害结果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十年内不受理其相应申请。”
这两部法律都明确规定了销售假药的法律责任,且明确指出这种行为可能导致的危害结果,从而证实了销售假药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销售假药不仅违反了《药品管理法》,也可能触犯《刑法》,对公共健康造成严重威胁任何个人或组织都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保障公众的生命健康权益。同时,消费者在购买药品时也要提高警惕,避免购买和使用假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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