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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发布时间:2019-12-05 11:52:25 浏览:0
  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问题是个大问题,这不仅仅关系到职工要缴纳的数额问题,同时也关系到职工能不能正常享有相关保障的问题。那么2020年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是怎么规定的呢?跟着大律师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2020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一)个人医保缴费年限规定

  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是指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的累计年限,其包含实际缴费年限与医保视同缴纳年限。为了完善医疗保险制度,规范医保支付流程,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避免出现骗取医保现象的发生,我国各省市均对医疗保险缴费做了明确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参加居民医保人员就是一年缴费一次,停止缴费则停止享受医保待遇。

  (二)个人最低缴费年限规定

  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本人按规定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10年”,“缴满本人缴费年限并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大额医疗保险继续缴纳),缴满本人缴费年限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继续缴费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就是说你的医保缴费最低年限在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前提下,其中实际缴费不得低于10年,在满足基本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的条件下,但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仍需继续缴纳直到退休。

2020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1、职工: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法确定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用人单位: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缴纳基本医保险的工资基数。

2020医疗保险有哪些种类?

  医疗保险的种类有哪些?国家规定的医保大致分为三类: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工医保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保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作为看病的补充,又有一些地区会有:特殊门诊病种限价(单病种包干)(单病种限价),大额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主要是面对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一般地区,城镇职工的报销比例是最高的一种。相应的,缴费也是比较高的一种。是按月叫的,在职人员由自己承担一部分,公司承担一部分。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一般是面对没有参加城镇职工的人群,有些地区会将少儿医保、大学生医保涵盖在内,报销比例稍低于城镇职工。缴费也有多种方式,多数地区是以一年为一个单位缴费的。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是农村人口,一般在县内或者乡镇级卫生院报销比例较高,在卫生院报销最高可达到95%,一般来说,都会有药品限定,或者是药品目录,只有指定目录内的药品能报销,目录外的不能。所以就会出现一些农合的病人,来城市看病,基本看不起病,一个是因为转诊上级医院,报销比例较低,另就是药品有一部分是在目录外的。

  特殊病种限价是说某种疾病,比如:阑尾炎,白内障,胆囊切除,卵巢肿瘤等(各地区不一样,有些地区没有限价)。给你限定一个上限值,检查、住院、药物、材料、治疗时间等全部费用总共是限定的一个定额,不允许超过。但是限价一般仅是基础治疗,比如腹腔手术都是会选择开腹而不是腔镜,因为成本问题,例如:某地阑尾炎2700,包括手术、抗生素、检查等等费用。

  大额医疗保险,因为基本医疗保险都会对上限有规定,不允许超过,但是某些病,例如肺动脉高压,就可能在一个治疗过程中超过上限,所以有大额医疗保险。此外,这是对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一般是要限定病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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