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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确权纠纷应该找什么部门?

来源:图片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3-10-16 浏览:
导读:宅基地纠纷通常涉及到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继承权等多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如果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很容易导致农民与政府、开发商之间的矛盾和冲突。那么宅基地确权纠纷应该找什么部门?大律师法务整理了相关资料,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法务带您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宅基地确权纠纷应该找什么部门?

  宅基地确权纠纷可以找以下部门解决:

  1、宅基地确权有争议找村委会,乡镇的人民政府。

  2、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处理决定、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宅基地确权纠纷应该找什么部门?

宅基地纠纷是什么纠纷?

  宅基地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民事纠纷案件包括宅基地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涉及宅基地使用权纠纷的案件一律定性为土地权属纠纷案件,需要先进行前置行政处理。但是,如果当事人能够提交享有物权、债权的依据,人民法院应将其作为民事纠纷案件受理。因为当事人诉请司法保护就是基于对司法途径解决纠纷的信赖,而法院也担负定纷止争的审判职能。

  因此,在宅基地纠纷中,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将其归类为民事纠纷或行政纠纷。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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